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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刑事责任探析

作者:李全一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犯罪行为证明文件禁止性规定公证员第42条

摘要: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该法第42条的禁止性规定,且构成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1月7日的《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最高检《批复》)中规定,公证员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出具证明文件失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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