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光辉律师事务所薪酬体系设计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管理方式合同法规单位性质
摘要: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其第3条表明律师事务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被法律明确纳入劳动法主体范畴,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成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律师事务所具有了用人单位性质的管理权利,也将承担劳动法规定的基准义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方式必然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其借鉴企业现代管理经验的趋势也必然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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