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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参与审判制度之比较——以美德为镜论非职业法官参与刑事审判

作者:郑曦职业法官刑事审判审判制度美德平民陪审制度民主性质托克维尔

摘要:托克维尔说:“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应当始终从这个观点去评价陪审制度。……陪审制度既可能是贵族性质的,又可能是民主性质的,这要随陪审员所在的阶级而定。但是,只要它不把这项工作的实际领导权交给统治者,而使其掌握在被统治者或一部分被统治者手里,它始终可以保持共和性质。”尽管托克维尔谈的是美国式的陪审团制度,但事实上所有非职业法官参与司法的制度都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具有此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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