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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考

作者:贾午光; 郑自文法律援助工作县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体系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困难群众

摘要:在我国法律援助体系中,县区法律援助机构是《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最基层的法定法律援助机构,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广大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职责,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困难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是否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做好县区法律援助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法律援助整体工作的成效,还关系到法律援助工作的未来走向和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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