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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执业绩效评价标准与律师运用调解方式解决争端的思考——兼论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

作者:宫晓冰构建和谐社会绩效评价标准律师执业调解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司法行政机关六届六中全会

摘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党在执政理念、执政方式、执政目标上的重大发展。《决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仅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在内的“公权力”机构在执政理念、执政方式、执政效果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课题,也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组织”提出了崭新的课题。司法行政机关需要从律师行业的属性、特点和服务对象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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