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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减刑程序的诉讼化回归路径初探

作者:彭海青减刑程序诉讼化路径回归控审分离原则监督效果人民检察院司法行为

摘要:减刑是对原裁判内容的更改,应归属审判权范围,其在性质上应定位为司法行为。而我国减刑程序以行政化方式运作,其表现及弊端包括:无控诉审判,违背控审分离原则;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影响案件结果的公正性;服刑人和被害人没有参与机会,损害其正当权利;人民检察院监督滞后、软弱,影响监督效果;审结期限规定不完整,损害法律权威等。应当对我国减刑程序进行诉讼化设计,克服这些问题,还原减刑制度之制度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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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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