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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职前培训制度探析

作者:李袁婕; 刘健培训制度创新型法律职业人员司法考试制度时代精神改革创新工程技术制度创新

摘要: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全民族的价值取向。有学者认为“创新分为三类,一是灵魂的创新,也就是思想的创新,发现新知识的创新;二是工程技术的创新,也就是方法的创新;三是应用制度的创新,”其中“制度创新、思维研究方法的创新,对法学研究尤其重要”。借鉴他国地区成功经验。构建我国创新型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是完善司法考试制度,落实依法治国宪法精神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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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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