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浅谈罪犯服刑期间的权利保护

作者:李丹罪犯权利权利保护服刑期间普通公民社会存在法律地位公民权利特殊群体

摘要:一、罪犯权利所涉及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罪犯是身份特殊的公民 任何有阶级的社会都无法避免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罪犯与一般公民的法律地位上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差别从总体上说是罪犯原有公民权利的残缺和罪犯义务内容的增加而造成的罪犯公民地位的降格:罪犯不能象一般普通公民那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其原有公民权利一部分受到法律剥夺;某些权利虽然没有被依法剥夺,但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处于受到法律限制;罪犯被依法监禁后,导致其行为能力受限,某些权利尽管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但却在客观上处于休眠状态。随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人们开始认识到罪犯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具有作为人的权利。他们与社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因犯罪而丧失其国籍。丧失其作为公民的资格。罪犯是一群身份特殊的公民,他们与正常社会成员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正在接受刑罚的处罚,在丧失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他们的权利实现受到了来自法律和特定际遇的限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