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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劳动教养的开放式处遇制度

作者:陈志刚开放式处遇制度劳动教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劳教人员教育挽救质量执行制度依法治国管理工作预防犯罪人身自由

摘要:处遇制度是劳动教养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劳动教养特色的关键,在传统的处遇模式中,基本上实行单一的处遇标准,无法适应教养对象的变化和处遇个别化、人文化、科学化的需求。在当前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背景下,特别是司法部推进劳教管理工作的改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传统的劳动教养处遇制度对于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控制和预防犯罪的效果,并致力于劳动教养处遇制度的变革,开放式处遇就是这种改革的代表之一。所谓开放式处遇制度,是与传统的封闭处遇制度相对而言的,是指在不影响劳教执行的情况下,将对劳教人员的强制约束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减少对劳教人员人身自由的限制,增加对劳教人员的信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以尽可能缩短其与正常社会生活的距离。开放式处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处遇制度的不足,并引导人们从更开阔的视野来看待劳动教养的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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