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荣元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程序举证责任基本制度公证管理公证人回避
摘要:对于自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进行一定的客观评判当属摆在公证人面前一个无可回避的课题.笔者在此试图从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业务范围、举证责任、法定程序、法定公证、公证管理以及公证救济等一些基本制度入手对于该法的立法得失之处加以一定的分析,唯愿同仁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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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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