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卫平司法公正不满吸收程序设计实体正义司法裁决当事人利益诉讼
摘要:吸收不满不是一味地照顾当事人的利益,违反实体正义,而是要求我们在司法中尽量将当事人对司法裁决结果的不满予以吸收,不至于因不满的积压而造成对司法的不信任和抵触。在利益对立、冲突的诉讼中。没有不满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可以通过程序的设计和程序的运作方式吸收不满。吸收不满的程序设计可以从许多方面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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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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