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听证民主制度立法决策普遍化公众化民众
摘要:我国立法听证还仅停留在示范阶段。要使立法听证真正成为一种民众广泛参与立法的民主制度,就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把立法听证推向公众化和普遍化;二是要提高立法听证的实效,让民众的意见真正进入立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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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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