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公义中国公证制度国家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公证业务
摘要:公证制度是由西方创立的,是现代大多数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通行的证明手段,具有法律上确定的效力.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属于"私证"范畴的"中人"制度,证明某一事实的存在,但由于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交换总量不大,因此国家权力没有介入,所以,这种私证制度没有演变成为现代的"公证"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277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597 评论 48
人气 288459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643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