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严格规范律师与法官的交往关系

作者:张坚法官律师司法公正法律服务职业道德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摘要:律师与法官都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居于当事人的者或辩护者的地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法官居于中立裁判者的地位,倾听两造之诉,依据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正义.应该说,两者的关系是明确而规范的,但是在现阶段,由于诸多因素,两者的关系却存在着很多失范之处,有的甚至相当严重,从而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律师与法官的交往关系,并通过两者关系的规范来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司法

《中国司法》(CN:11-41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