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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的风险

作者:李彤风险发行业务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网络视频股权质押分类方式付费服务

摘要:有较真的股东才有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对于净资产只有20亿元的乐视来说,贾跃亭拿40亿元在外边做什么,监管部门不管,投资者难道也不问一问?近日,陷入监管困局的乐视,正在试图多方“突围”。从颠覆能力来讲,乐视无疑是近年来国内少有的一家优秀公司,但同时其在业务、财务上的包装和大规模股权质押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业务包装2013年起,乐视对营收的分类方式进行了“优化”。2012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营收为1.52亿元(包括高清点播等付费服务),“网络视频版权分销”营收为5.55亿元。2013年的年报中,将2012年的这两项收入合并为“会员及发行业务”,营收7.07亿元(1.52亿元+5.55亿元)。2013年此项营收为8.34亿元,同比增幅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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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

《中国企业家》(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经济日报社主管,经济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126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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