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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监管不可“休克式"改革

作者:李光耀混业监管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休克商业金融机构行政级别金融体系金融活动

摘要:中国目前的监管安排,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机构间合作。由于早期中国的金融体系是建立在行政架构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对金融活动的整体情况进行监督。即便是“一行三会”的机制也是对基本处于同一行政级别的重要商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内部的复杂性,3个监管机构也很难在部级得到很好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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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

《中国企业家》(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经济日报社主管,经济日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1269/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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