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财产权农民集体经营性开发智库农民土地征地制度
摘要:放宽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限制 当前征地制度下,尽管农民集体对土地享有所有权,但难以享受定价议价的权利,极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允许农民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公租房,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零质上是赋予农民土地发展的权利。,从长远看,《土地管理法》限制了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的实现,还需放宽对农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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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报告》(双月刊)创刊于2006年,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管,中国经济年鉴社主办,CN刊号为:11-5382/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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