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纠纷调解政策仲裁委员会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该法。该法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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