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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在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中的作用——以育龄妇女就业问题为视角

就业问题育龄妇女政策女性社会地位性别歧视同工不同酬妇联性别平等观念

摘要:一、弘扬性别平等观念,改善育龄女性社会地位长期以来,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针对妇女的歧视,特别是就业当中的性别歧视却依然存在。除了性别歧视之外,还存在女性就业职业层次偏低、同工不同酬、差别待遇歧视等一系列问题。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接受调研的800名市民中,只有26%的市民认为“全面二孩”不会加剧女性的就业歧视程度;表示生育二胎从未遭遇过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只有23%。从中看出,在求职过程中,性别歧视成为女性难以绕开的绊脚石。因此,如何缓解甚至解决“全面二孩”政策下对于女性的就业歧视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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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运

《中国妇运》(CN:11-312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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