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施暴者预防为主违法性反家庭暴力法人际冲突重病患者家庭关系家庭和谐舆论压力
摘要:一、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在反家庭暴力的各项工作中,预防是最重要的,做好预防才能避免伤害的发生。因此,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将预防放在第一位。二是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家庭暴力行为一旦发生,应当立即采取干预措施。一方面必须教育施暴者,让其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另一方面,要对其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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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运》(CN:11-312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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