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建民社会管理妇联职责上海市实践维权协调代表群众
摘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代表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参与利益协调和维护合法利益,从而更好地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成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社会稳定的“变压器”和社会成员的“服务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妇运》(CN:11-312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3364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2055 评论 48
人气 290238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5304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