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选举办法法制环境领导重视督导机制广东省
摘要:2011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妇女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刚性规定,这为女性进“两委”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广东省东莞市妇联紧紧把握这一有利时机,主动作为,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刚性政策措施,完善督导机制,为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实现100%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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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运》(CN:11-312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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