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江霞妇联组织服务职能维权能力新时期妇女权益维权工作行政职能群众团体司法权力依法治国
摘要: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妇联组织作为群众团体既不具有行政职能,又不具备司法权力,在改革开放不断深人和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妇联职能,将维权工作做实做好,已成为妇联组织亟待思考和探索的新课题。近年来,我省各级妇联明确定位,以服务为核心,以推动妇女自我维权、自身发展为重点,从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人手,在工作内容上服务大局,在工作对象上服务妇女,在工作重点上服务基层,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妇联维权能力建设,开创妇联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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