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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与实现机制:以个人所得税为核心

作者:汤洁茵个人所得税基本权利纳税人国家征税权产权分配私人权利社会权应当

摘要: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是国家与个人之间就财产权分配的直接对话,也形成了征税权与私人权利的相互碰撞。基本权利应当形成防御国家征税权的重要壁垒,防止因国家课征个人所得税而使个人的基本权利无法实现或彻底丧失。基本权利的实现单纯依靠国民自身已远远不足,税收也成为国家促进社会权实现的重要工具之一。但个人所得税促进民生福利的功能仍不应当受到过度的强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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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

《中国法律评论》(双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210/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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