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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社会与人的秉性

作者:於兴中算法社会科技乌托邦人类增强心性智性灵性人工情能通用人工智能奇点

摘要:本文立足于评论算法社会的利与弊,旨在强调人工智能的限度就是人的限度,算法社会并不是理想的社会。算法社会对人的科技素质的要求极高,没有相当的教育水准是难以适应的。这就注定了算法社会一定是科技精英的社会。少数人会成为主宰,而大多数的人只能顺从。我们可能正在期望一个比现有社会更不平等的社会。这种不平等是从起点到结果的全方位的不平等,这是罗尔斯、桑德尔和森合起来也无法对付的。算法社会只是人的智性单向度发展的最新成果,但是科技乌托邦并不是人类的未来。理想的人类社会应该是人的智性、心性和灵性都能得到高度发展的社会。算法社会只能使人的智性过度发展,从而使人丧失人性中更为宝贵和自然的组成部分,如心性和灵性。因此,必须以警惕的态度审视目前正在不断升温的人工智能万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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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

《中国法律评论》(双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210/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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