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治平辱母情与法人伦防卫过当被害人过错
摘要:“辱母杀人案”之被告人于欢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处无期徒刑。此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强烈批评。二审改判,以存在防卫过当、被害人过错等事由对于欢减轻量刑,被认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文将此案置于中国历史文化及现实语境中,试图揭示法官在处理于欢案时面对的困境及其深层原因,以及法律回应民意的限度。本文主要围绕关于于欢案的官方和民间两个版本展开,这两个版本看似讲述了同一个故事,其内里的逻辑却相当不同。于欢案二审判决是本文分析的重点,这个判决力图兼顾法律与民意、法理与情理,但是仔细观察,其中不乏混淆、矛盾和推理上的混乱。笔者认为,它既没有真正改变司法界以往在适用正当防卫相关法律时的保守传统,也没有真正在价值理据的层面上回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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