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怀德申请再审终审判决中国建设银行质权人适格行政争议市场监督管理司法公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摘要:厦门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泰安公司)诉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案,自2002年以来,历经一审、二审和三次申请再审,行政争议始终未得到解决。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提审本案,并于2016年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本案的审理主要围绕并解决三个问题。一、判决确认本案再审申请人适格居泰安公司是否为适格再审申请人,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