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大兴国企改革谬误被批评者国内外监督权
摘要:现在中国的国企改革是一个很热的话题,国内外很多人都在讨论——他们基于自己的理想、立场/地位,甚至特别境遇,根据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对国企“予以批评”,而被批评者多半只有“容忍的义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法律评论》(双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210/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463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1095 评论 48
人气 289023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4122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