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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乌合之众

作者:盛洪民主乌合之众群体心理革命契约

摘要:民主与乌合之众是民众结合的两种不同方式。由于结合的规则不同,产生出非常不同的结果。民主的规则是每个人独立地判断和决策,而乌合之众中每个个人的判断和决定会受到其他个人或群体的影响。经济学证明,每个个人在独立于他人时,会理性地判断和决策;他们的决策集合如投票,就会形成有效率的公共决策。相反,在受到其他人或群体影响时,个人的判断就会偏离独处时的判断,更可能因与其他人共同承担成本而增加破坏性行为。民主的规则是长期契约习惯和自治传统的结果,乌合之众则是因没有这种习惯或传统而容易采取的选择。因而,能够给予一定契约和自治空间的有限君主制,就是从绝对君主制走向民主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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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

《中国法律评论》(双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210/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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