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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洋海关的船舶丈量、检验章程

作者:曹凛晚清时期船舶海关章程丈量检验航政管理验船人员

摘要:晚清时期,经清廷总理衙门批准颁发的《华商购造船只章程》,规定全国各洋海关执行统一的船舶“勘量”、质检和登记,及其他的各项航政管理规定。各相关的理船厅相关部门(包括“验船司”)与专职人员(包括理船厅的验船人员、船厂验船师或外聘的验船师),负责船舶的检查、登记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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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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