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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解读系列之五 海员起居舱室相关规定(上)

作者:毛欣维舱室设备公约解读劳工海事海员设施配备法律法规

摘要:问:《公约》对现有船舶有哪些规定? 答:规则31/2规定,在《公约》生效之日前建造的船舶,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应继续符合《1949年船员舱室设备公约(修订)》(第92号)和《1970年船员舱室设备(补充规定)公约》(第133号)中适用的规定:对于更早建造的船舶.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应继续符合ILO成员国有关法律法规或实践;除有关船上起居舱室构造和设施配备的规定外,《公约》其他有关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要求均适用于现有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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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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