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物权法》对船舶物权制度的影响(续)

作者:赵桂兰; 刘怡如船舶物权制度影响物上代位物抵押权

摘要:八,船舶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物 海商法第二十条对船舶灭失后的代位物只提及保险金:而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和担保法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都将代位物的范围扩大为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海商法将代位物的范围限定为保险金是不合适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船检

《中国船检》(CN:11-4384/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