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宇集装箱货物留置权船公司承运
摘要:【案情回放】 船公司A承运一批进口集装箱货物.从德国某港运至上海。A公司签发的记名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为B公司。货到卸港,B公司迟迟未提货,因而产生了大笔滞箱费。B公司最终从A公司取得提货单.并交给C公司委托其提货。C公司凭支票押箱从A公司提走了该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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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CN:11-4384/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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