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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中保险人的缔约信息法律风险研究

作者:叶峰团体保险保险人缔约信息告知义务说明义务

摘要:团体保险以其经济、简便等特点获得社会及市场的肯定。但是在团体保险的缔约过程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因在缔约信息上各有优势,从而导致各方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虽然整体上看,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受到法律的保护更多,但保险人并非占绝对优势。只有避免法律风险,排除障碍,才能更好地稳步推进团体保险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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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研究

《仲裁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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