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桦仲裁裁决既判力一事不再理同步审理遵循先例
摘要: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既判力的作用与民事判决既判力的作用相似,具有内容层面上对后诉案件的拘束作用,以及程序层面上对后诉案件的一事不再理作用。然而,由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既判力问题的复杂性,在仲裁地与诉讼地位于不同国家、或者仲裁庭之间就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既判力的上述作用将很难发挥。遵循先例原则与既判力虽有区别,但也具有密切联系,具有先例地位的仲裁裁决对后诉案件具有劝导性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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