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少荷技工院校试点专业预备技师高职教育国家职业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双证机构编制
摘要:在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的大环境下,为提高高职及技工院校的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于2013年12月23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3〕47号)。该文件中,山东省政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高职教育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进行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使试点专业的双方毕业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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