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期刊知识 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时间:2023-01-30 09:18:13

一段充实而忙碌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 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毕业资格审核复核

审核研究生毕业(含正常和提前毕业)资格,汇总上报审核材料。复核研究生毕业(含正常和提前毕业资格)。

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审查、汇总上报学位论文送审稿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参加匿名评审的论文在送审之前须经研究生部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合格。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均不得介入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工作。外国硕士留学研究生暂不执行匿名评审办法。各专业按15%计算随机抽取篇数不满1篇的小数部分,按1篇计算抽取。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各培养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交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其他未抽取的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评阅,采取专家匿名评审方式。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采取专家匿名评审方式。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专家的条件:

1.校外或非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

2.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的组织:

1.各培养单位按专业随机抽取15%的论文送研究生部学位办统一送审评阅,论文一经抽取,原则上不得调换。提前毕业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统一送审。

2.未被抽取的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送校外专家匿名评阅。

3.同等学力人员及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阅,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

4.研究生部统一送审的论文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同时送两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只要其中一位否定,不再送第三位,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各培养单位送审的论文,若专家的论文评阅书有一份是否定意见,可再请一位评阅人评阅;若有两份是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

(二)、送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并公示

检测组织与管理: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部、导师、各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完成。各培养单位汇总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后,提交研究生部学位办。1、每篇论文作为一个电子文件;2、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培养单位名称_学位类别_姓名_学号.doc,如“财经学院_学术硕士_张三_20130222001.doc”。

检测结果的处理:

1、检测结果公示

2、全文文字复制比≤25%者,提交论文安排送审。

3、全文文字复制比>25%,但≤50%者,结合检测报告内容,由导师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导师可作出修改后送审或推迟答辩的具体处理意见,但须经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

4、全文文字复制比>50%确有争议者,由导师和各培养单位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修改后送审、推迟答辩、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等具体处理意见。

5、对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检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只提供一个初步的筛查。具体的文责由论文作者本人负责。

6、若学生提供的检测论文与定稿论文不一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论文作者本人负责。

三、论文答辩

(一)、随机抽取10%学位申请者(留学研究生除外)参加校级统一答辩,并公示。

(二)、校级统一答辩名单公示及答辩

(三)、学院组织答辩名单公示及答辩

1.各培养单位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供申请人的学位授予申请相关材料、答辩申请报告和答辩委员会名单,审查通过后,报校学位办备案,方可组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其中设主席一人,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中应有两名校外同行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来自实际业务部门的校外专家;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秘书应对论文答辩会全过程中的主要情况以笔录方式做如实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

3.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和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生效。论文答辩未获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申请人可在半年后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4.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主持答辩;

(2)秘书报告学位申请人学习和科学研究情况,宣读论文评阅意见;

(3)学位申请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答辩决议;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答辩结束。

5.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整理好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送校学位办复查。

(1)《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三份;

(2)学位论文纸质三份,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