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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的思考

作者:姬宏项目法人责任制水利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专业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大中型项目工程质量水利现代化

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对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利部也多次强调要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项目法人责任制作为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已全面实行多年,对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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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

《治淮》(月刊)创刊于1952年,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34-1030/TV,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淮》是淮委机关刊物,是淮河流域指导治淮工作的综合性刊物,杂志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关注流域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介绍和探讨水利政策、法制建设,流域管理、水利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是治淮宣传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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