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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运河苏州开发利用区纳污能力分析

作者:徐勇 孙健开发利用江南运河苏州水体纳污能力力分析水资源统一管理水域功能排污总量

摘要:水体纳污能力,也称为水体环境容量,指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给定的设定水文条件,水体所能容纳的最大污染物量。水体纳污能力是设定排污总量定额的基本依据,而排污总量限制是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保障水域功能持续正常发挥的基本前提。江南运河苏州开发利用区西起苏州、无锡两市交界的望亭五七大桥,南至尹山大桥,流经吴中区、吴江区和市郊3县区,长约61.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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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

《治淮》(月刊)创刊于1952年,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34-1030/TV,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淮》是淮委机关刊物,是淮河流域指导治淮工作的综合性刊物,杂志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关注流域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介绍和探讨水利政策、法制建设,流域管理、水利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是治淮宣传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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