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水资源保护事权的思考

作者:陈磊 尚小川水资源保护中央水利改革公共事务地方水利组成部分政府水利部

摘要:水利事权是政府事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水资源保护事权是水利事权的重要内容,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水利事权,对于促进水资源保护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水资源保护事权的概念事权主要是指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职权和责任,水利事权即处理水利事务的职权和责任。据此定义,水资源保护事权是指政府处理水资源保护事务的职权和责任。在现实工作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治淮

《治淮》(月刊)创刊于1952年,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34-1030/TV,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淮》是淮委机关刊物,是淮河流域指导治淮工作的综合性刊物,杂志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关注流域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介绍和探讨水利政策、法制建设,流域管理、水利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是治淮宣传的重要阵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