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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镇水利执法队伍的探讨

作者:姚彩升; 于纪录; 杜建君; 李瑞全; 刘兴元水利执法执法队伍乡镇农村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设施依法收费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摘要:随着依法治水的推进,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了集水利执法、监督、收费于一体的监察大队,在打击水事犯罪、规范水事活动、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及依法收费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相对于面上大量的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执法力量显得薄弱,另外,受乡镇水利站没有执法资格的限制,农村水利工程的监管、乡镇水利规费的收取都极为困难.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调查了山东省沂南县张庄、辛集等几个乡镇,他们对建立乡镇水利执法队伍极为迫切,现就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与广大水利同仁一并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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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

《治淮》(月刊)创刊于1952年,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34-1030/TV,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淮》是淮委机关刊物,是淮河流域指导治淮工作的综合性刊物,杂志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关注流域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介绍和探讨水利政策、法制建设,流域管理、水利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是治淮宣传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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