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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建设中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作者:孙健地方关系协调经济落后工程建设计划经济经济发展速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普遍群众利益冲突

摘要: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以来,随着基础建设投入的加大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全国各地工程施工随处可见,在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工程较多,由于经济落后、投入少,所有工程都是政府行为,加上当时以公有制为主体,不存在大的利益冲突,因此,工程与地方群众矛盾不大.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土地二轮承包普遍展开,农村、农民、农业的格局、理念、思维模式以及产业结构都有了质的变化.因此在基础条件薄弱的农村进行了大量工程建设,与他们的矛盾日益增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拆迁,包括房屋、附属设施;二是征地,包括临时和永久性征地;三是取土区域或冲填区用地;四是施工现场环境,包括噪音、灰尘、生活垃圾等;五是民工使用;六是因工程实施带来的不利;七是原有矛盾的激化;八是其他矛盾.针对如此众多的利益冲突和实际工作困难情况,解决的好坏与快慢直接关系到在建工程的投资、进度,甚至牵涉到工程建成后的管理.根据调查研究和实际的工作经验,要想处理好地方关系,需把握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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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

《治淮》(月刊)创刊于1952年,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34-1030/TV,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淮》是淮委机关刊物,是淮河流域指导治淮工作的综合性刊物,杂志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关注流域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介绍和探讨水利政策、法制建设,流域管理、水利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是治淮宣传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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