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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措施探讨

作者:耿廷柱; 董效先水政执法水事案件依法管水队伍建设水政监察依法治水水利事业突破性发展依法收费

摘要:自1988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的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阶段.水政执法队伍在水法制建设和水政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相继成立了水政监察支队、大队,建立了以专管队伍为骨干,以群管队伍为基础,专群管理面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大了对恶性水事案件的打击力度,水事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依法收费和依法管水工作也得到很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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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

《治淮》(月刊)创刊于1952年,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管,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34-1030/TV,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淮》是淮委机关刊物,是淮河流域指导治淮工作的综合性刊物,杂志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关注流域水利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介绍和探讨水利政策、法制建设,流域管理、水利经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是治淮宣传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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