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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里“合伙人制”看公司表决权模式

作者:刘怡控制权保留双层股权合伙人制

摘要:公司创始人股份会在公司融资过程中不断被稀释,若采用一股一权的表决权模式,其将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各国不断探索新的表决权模式防止控制权旁落,其中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就是其中一例。但从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的法律背景来看,尚不适宜在公司法中引入'合伙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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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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