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编辑部批准文件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会受试对象人体试验通告伦理学地区性
摘要: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相关规定,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注明批准文件号)及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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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CN:32-1137/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是我国核医学领域的权威性和专科性杂志,全面反映我国医用核仪器、核试剂的研制,实验核医学研究,临床核医学方法的建立与提高,体外分析方法的创新和推广等,及时报道我国核医学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核医学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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