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景秀 陈和平 陈昌其生育能力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法制化轨道法定程序法律效力鉴定结论
摘要:近几年,收养工作已逐渐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收养登记手续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办理。在收养公证时,生育能力司法鉴定,是为收养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和生育能力的分析结论。为掌握收养人的总体情况,使鉴定结论更客观、公正,现将本市16个区县102例收养人委托本院完成的生育能力司法鉴定结果,分析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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