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保护规划环保部门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环境立法
摘要:环境保护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切实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指出,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进展,标志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进入了新阶段。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内涵,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高度上来,准确把握规划环评在新形势下的历史任务,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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