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政府举债地方政府债券融资行为整改工作融资担保融资管理
摘要:近日,财政部联合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以深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通知称,将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通知还提出,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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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CN:34-132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债券》致力于介绍国内外债券市场先进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传播金融知识与债券市场信息,增进行业宣传与交流,服务中国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和健康发展。荣获2012年被评为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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