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新章地理标志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审委员会保护程序莲子
摘要:2008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湘莲”商标争议案中认定“湘莲”为使用在莲子商品上的地理标志,亚依据《商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撤销了福建省某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在莲子等商品上注册的“湘莲及图”商标。这是商标评审委员会首次在商标争议案件中对一件未注册地理标志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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