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修改单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标准修改公共汽车国家标准
摘要:本修改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 年7 月29 日批准。其中,第一条、第二条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第三条,自2019 年11 月1 日起,对新生产的车长大于或等于6 m 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实施;自2020 年8 月1 日起,对新生产的车长大于9 m 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实施。第四条和第五条自2019 年8 月1 日起对新生产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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